(1)校本教材内容以本校确定的教学大纲和学时安排为编写依据,注意把握各章的逻辑关系、深度和广度,篇幅不要太大,力争精炼,实用性强。字数不宜过多,一般教材原则上控制在25万字以内。
(2)内容中包含的有关法律法规、规程规范及标准等应为国家和行业最新颁布的,要避免收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工艺、材料和设备等,体现先进性。
(3)全书要结构合理、层次清楚、语句通顺,各类标题要表意明确、精炼,并做到文题相符,标点使用正确,无错别字。
(4)全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,并用符号(外文字母)表示。
(5)名词、术语要规范,变量符号前后应统一。
(6)书稿中引用其他图书的有关内容时,切忌大段抄录,可采用文字重组、变更说法或改变叙述顺序、增减部分内容等方式阐述,同时在书后的参考文献列出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版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