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教材编写的原则
(1)我院编写教材的重点是:专业主干课程、特色课程和新开课程教材。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不编写,优先选用省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。选修课教材编写依据课程安排、选修人数等情况酌情确定。
(2)专业课程教材使用周期不超过5年;教材选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。
(3)对某些课程教材进行优化整合,提高自编教材的使用效益。
(4)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,尽可能使用现已编写出版的教材。
2.教材类别
按照我院教材规划的要求,教师编写教材分为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和学院规划教材。学院规划教材包括自编讲义和“教、学、做一体化”教材。
3.教材主编的确定
(1)主编的基本条件
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思想水平;②精通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,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向;③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,教学、科研成果丰富;④从事本学科教学和科研5年以上,且职称一般不低于副高职;⑤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和较强的编审能力。
(2)主编的确定原则
教材主编由各系、部组织推荐,学院审批。各系部在推选教材主编时,应引入竞争机制、贯彻公开竞争的精神,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择优选定。